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考办)预防和处理的各类人事考试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人事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情况
第四条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省人考办设立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省人考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人考办副主任担任
处理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由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整体协调
必要时,派出应急处理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人考办综合科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具体部署并协调各市考点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厅领导和上级报送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决定事项;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职能
省人考办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件预防、监测和应急响应;按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供技术保障,指导、监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是本地区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第五条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一)加强预防
高度重视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依法规范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合理把握应急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准确信息,跟踪预测,迅速处理,第1页共6页最大程度保障人事考试的保密和安全
(四)分级负责
对特别重大、重大的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由省人考办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