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创文明城市方案为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2005年实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南发[2004]8号)精神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测评标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2005年实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为第二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为把我市建成国际性现代化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二、组织机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在“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1、进一步调整充实创城总指挥部(详见《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充实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的通知》;2、创城总指挥部设一个办公室和十一个工作组,对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测评项目,十一个工作组为:政务环境组、法治环境组、市场环境组、人文环境组、生活环境组、生态环境组、创建活动组、秘书组、宣传组、督第1页共11页查组、接待组;3、创城总指挥部集中办公。(1)如市人大搬新办公楼,可借用市人大旧办公楼;(2)租写字楼或招待所。三、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一)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政务环境组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人事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评议办、市语委办、市信息办,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任务:1、加强干部学习与教育;2、严格政务行为规范;3、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创建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法治环境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综治办、市禁毒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市残联、市老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经委、市青少年维权中心,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任务:1、维持社会治安,保障市民安全;2、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3、搞好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4、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三)创建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场环境组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文明办、市纠风办、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南宁海关,各县区党委、政府第2页共11页主要任务:1、建立社会诚信体系;2、加强市场监管力度;3、提高“窗口"行业服务的服务质量。(四)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牵头单位:人文环境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民委、市发改委、市流动人口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档案局、团市委、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综治办、市广播电视局、南宁日报社、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信息办、南宁电信分公司、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市中心血站,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任务: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2、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3、加强国民教育;4、加强科普教育;5、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6、加快文体设施建设;7、丰富群众文体活动;8、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9、维护公共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