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文明城市的活动方案
创文明城市方案为把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2005年实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南发[2004]8号)精神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测评标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2005年实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为第二届“中国
一东盟博览会”在我市成功举办,为把我市建成国际性现代化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机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在“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1、进一步调整充实创城总指挥部(详见《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充实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的通知》;2、创城总指挥部设一个办公室和十一个工作组,对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测评项目,十一个工作组为:政务环境组、法治环境组、市场环境组、人文环境组、生活环境组、生态环境组、创建活动组、秘书组、宣传组、督第1页共11页查组、接待组;3、创城总指挥部集中办公
(1)如市人大搬新办公楼,可借用市人大旧办公楼;(2)租写字楼或招待所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一)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