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議程壹、時間: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貳、地點:國立北斗家商行政大樓七樓會議室參、主持人:蔡主任委員豐村肆、出席人員:如簽到表伍、會議程序:一、主持人報告:二、長官致詞:三、工作報告:(一)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籌備暨第一次會議紀錄,已於會後函寄各招生學校。感謝各位委員先生提供寶貴意見。(二)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本會章程暨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詳如討論事項。(三)各招生學校之班級數、錄取名額(含:一般生、社區化、技優生),申請條件及錄取標準、備註事項,請於審查招生簡章時,詳加查閱,如有錯誤,請提出修正或會後告知本校註冊組更正。(四)九十四學年度彰化區各校已無土木科及會計事務科招生名額,因此各高中職科別代碼需要調整,調整過後的科別代碼請參照附件三(47頁)。也麻煩委員回去知會各校承辦人員,將申請條件內容中的科別代碼稍作修正,修正後仍寄北斗家商郵件地址:ooia@pthc.chc.edu.tw,至誠感謝。(五)由於申請入學作業期程甚短,為方便各國中報名作業及各高中職校建立各校報名學生基本資料,請本年度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委員會,提供考生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報名資料檔案,本委員會將依據各高中職校實際報名人員製作檔案分送各高中職,未報名者或非該校報名學生本會負責報名結束後,主動刪除所有資料。(六)依據台(九一)中(一)字第91128218號函【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第11條第四款之規定,本區申請入學委員會擬聘請北斗國中黃校長開成先生、田尾國中林校長文義先生、埤頭國中謝主任炯徽、北斗國中顏會長宏和先生,為本委員會之國中校長、教師及家長代表委員。(七)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申請入學招生委員會諮詢專線:04-8882224*302傳真:04-8885605Email:ooia@pthc.chc.edu.tw四、討論事項:議題一: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如附件一)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討論:決議:議題二: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招生委員工作分組及名單(如附件二)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討論:決議:議題三: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如附件三)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說明:(一)請先就招生簡章辦法審查修訂。(二)各校請就該校招生名額、招生辦法及相關規定自行審查,並於會中提出修正。討論:決議:議題四:緊急事件處理小組之組織,擬請本年度各項招生委員會之主辦學校,協辦學校:即北斗家商、彰化高商,暨鄰近學校永靖高工、文興高中、員林崇實高工、員林高中、員林家商共七所學校組織之,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討論:決議:陸、臨時動議:柒、散會第二次委員會會議附件附件一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P4-5附件二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暨職掌表P6-8附件三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草案)P9-55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一、本委員會訂名為「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二、本會由彰化區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共二十一校組成,主辦學校為國立北斗家商。三、本會依據:(1)教育部頒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20077144A號令。(2)教育部修正「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一日台中(一)字第930103608號函。(3)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發佈「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九十四學年度多元入學方案補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教中(二)字第0930520095A號書函。統籌辦理有關各公私立國中九十四學年度應屆、非應屆畢業生申請入學高中及高職作業。四、本會會址設於國立北斗家商(彰化縣北斗鎮文苑路17號),電話:(04)8882224#302、303,傳真:(04)8885605。五、本會存續期間:自94學年度申請入學招生工作開始之日起,至該學年度申請入學招生工作結束之日止。六、本會以參加招生學校之各校校長、教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