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意见龙政综〔2010〕2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家园,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0〕22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迅速开展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通知》(岩委〔2010〕34号)等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政府引导、政策驱动,自力更生、互帮互助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作为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安全环保
科学制定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选址要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规划要体现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美观适用、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2、政府组织,群众自愿
当地政府认真负责组织选址、规划、设计、确定重建方式、政策扶持、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尊重群众意愿,统一认识,集思广益,完善工作方案
3、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要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相衔接,与当地自然条件、人文风貌相协调,与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统一,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第1页共9页展
4、统一政策,分类指导
既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扶持政策,又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的重建方式、重建对象及其承受能力,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集中重建户和特困对象给予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