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职称补评,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海西州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州教育系统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认真贯彻省、州关于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在教育系统内部加大职称改革力度、提升职称工作水平;以优化人才环境,充分开发人才资源,建立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为导向,积极稳妥地实行以评聘分开、竞争上岗为核心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努力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服务
二、职称评审原则为了使全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朝着重实绩、重能力的优化人才环境方向发展,支持和鼓励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脱颖而出,必须坚持以下职评原则
1、人才开发的原则
2、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平等竞争的原则
5、按岗聘任的原则
三、职称评审的范围及对象1、各级各类学校(含教育局二级单位、幼儿园,下同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论身份,只看岗位,均可晋升或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晋升或申报职务的对象
(1拒不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或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严重失职者
(2打、骂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3丧失师德,与学生谈恋爱、侮辱女学生者
(4痴迷赌博,屡教不改,败坏社会风气者
(5违反国家法令、政策和党纪,造成第1页共6页恶劣影响者
(6擅自乱编滥印复习资料、习题集、练习册,增加学生负担,造成严重影响者
(7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含在管理岗位而不承担专业技术工作上工作,不能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人员
(8不参加履约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