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市各单位:《**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7月8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依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绿化、高效率建设、高水平管理,全力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推进城市整体上水平
二、总体目标市区目标
2012年申报,2013年评审,确保2013年底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力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县(市)目标
2011年,**市、**县、**县、XX县区4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县城(城市)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城市);2012年,**5个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县城;2013年,**5个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并申报省级园林县城;**2个县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三、工作任务围绕创建目标,预计投资20
8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第1页共4页4
7亿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启动绿色图章,严格绿线管理
启动“绿色图章”
市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办理规划手续时,必须由市园林部门参与规划方案评审
否则,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启动“绿色图章”验收,工程竣工时必须由市园林部门参与验收,凡绿地不达标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能交付使用,确保各项工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