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确保我镇贫困人口、贫困村规范有序退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厅字〔2016〕16号)、《**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甘办发〔2016〕73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脱贫领办〔2017〕69号)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市脱领办〔2017〕19号)文件精神,《**县2017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退出范围和对象对2017年拟退出贫困人口进行验收,主要指2016年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包括2017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和返贫人口);对太平村进行退出验收
二、退出验收时间节点2017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从10月11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一)贫困人口退出验收
10月11日至10月16日,完成村拟脱贫评选和公示;10月17日至10月21日,待行业部门认定和公示无异议后,向镇党委、镇政府上报拟退出贫困户花名册及贫困人口脱贫验收申请报告
(二)贫困村退出验收
10月10日至10月16日,太平村完成贫困村初验,行业部门认定,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拟退出贫困村花名册及贫困村退出验收申请报告
(三)县级验收
10月20日至10月25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我镇拟退出贫困人口进行验收
(四)市级验收
10月26日至11月5日,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我镇贫困人口、贫困村进行抽查验收
(五)系统标注
11月20日至11月30日,由各包村干部配合行业部门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进行标注
(六)省上第三方评估检查
12月20日前,省脱贫攻坚领第1页共5页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镇2017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第三方评估检查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一)贫困人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