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评价表入审必备条件1
被审查评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持有《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和《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执业证》;2
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持证上网率须达60%以上;3
企业主要操作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持证上岗率须达70%以上
说明:上述各任何一条达不到标准的,均不得实施运行考核评价
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评价标准(一)企业名称:评价时间:项目(应得分)标准对应条款序号分值扣分标准实得分项目总得分一、人员素质(20分)1
212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达不到规定的等级标准,本项不得分
22经营和技术主要负责人,即厂长、总工程师原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年限若少于5年,本项不得分;虽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5年以上,但达不到标准规定10年的,少1年扣0
36经营和技术负责人,即副厂长、副总工程师原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年限若少于3年,本项不得分;虽从事类似排水环保工作3年以上,但达不到标准规定5年的,少1年扣0
44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低于标准规定的一个百分点,扣0
53管理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虽达60%以上,但未达到标准规定的百分比比率,低一个百分点扣0
63主要操作工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虽达到70%以上,但未达到标准规定的百分比比率,低一个百分点扣0
二、基础管理(25)76制定有污水处理厂管理标准
未制定标准本项目不得分;标准不规范、欠完善扣2分至3分
87制定有防灾及重特大事故等应急预案
没有任何应急预案本项目不得分,较标准相比,每少一项预案扣2分
910建立了水质监测化验机构和设施,按月有进、出厂水水质监测分析报告
未建立水质监测化验机构扣5分
有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自建的得2分
全无按月水质分析报告扣5分,较标准每漏1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