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前言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目的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转变,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土地的用途管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协调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1996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对规划期内全市域土地资源的利电、开发、整治与保护作出整体性、战略性的决策与安排
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编制保定市中期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编制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
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精神,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供需趋势的基础上,提出土地利用远期和近期目标
落实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本市的主要控制指标,达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提高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综合安排各部门用地,分解给各县(市)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同时提出落实规划和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的措施
本规划依据:(一)法律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二)宏观控制依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定市各类用地的宏观调控指标《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三)基础数据的依据保定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各部门用地规划资料,保定市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资源潜力分析资料
本规划期限基期:1996年近期:1997-2000年远期:200l一2010年展望:2030年二、保定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一)自然资源概况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太行山东麓
自1994年底地市合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