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3贺进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通知》(武政办【2011】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和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贺进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的意义实施网格化安全监管,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属地管理”为基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管行业、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打非”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监督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工作步骤(一)合理划分,建立网格1、纵向安全网格
以行政村为基层单位,建立32个村级网络,并根据摊点多少建立若干责任网络
2、横向安全网格
镇安办、国土所、派出所、镇教办、供销社、畜牧站、医院、工商所、供电站等单位,结合本系统(行业)安全管理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划分网格、涵盖镇和村企业摊点、格网
(二)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本村区域内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所有生产经营处设单位,尤其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第1页共3页设、私挖滥采及废弃企业摊点,废弃坑、危化摊点及非法摊点,承担日常巡查,制止,报告等职责,每日巡查一遍,检查情况向镇安办报告
贺进镇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领导分包区域,由各包村干部分包32个行政村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日常巡查检查,制止,清理整顿,报告,关闭取缔等职责
每周不少于两遍,向镇安办报告
部门站所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正式人员包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易反弹非法摊点,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