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员工福利管理系统一、员工互助办法第一条为发挥员工的团队及互助精神,安定生活,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配合本办法的推行而成立员工互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办理有关款项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除临时工人员外,应一律参加本会
其互助权益自缴纳互助费的月份起生效,自奉准离职之日起失效
第四条本会除设置当然委员6人,由公司经理一级主管及总务(或人事)、会计主管担任外,另设置委员3~6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并由委员互选主任委员一人,负责总理本会一切业务
前项委员中除当然委员外,任期皆为1年,连选得连任
第五条本会设总务干事、会计各一人,承办本会事务
第六条本会每月定期召开1次,如遇紧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如无重大事项时可以传阅方式进行
第七条参加本会的员工,每月应缴纳互助费及互助基金
互助费由本人负担,互助基金由公司按薪资(本薪)的1%金额补助,皆于发放薪酬时扣缴
所缴的互助基金及互助费系互助捐款性质,概不退还
第八条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互助事故,不适用于本办法,但因公伤假或特别病假逾期者不在此限
第九条本会经办的互助事项应每月公布一次
本会收支应每年结算一次,于翌年一月公布
第十条员工申请互助事项时,以“互助事项给付申请表”申请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第一条本简章遵照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规程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
第三条本会设于××公司内
第四条本会设委员9人,除由本公司财务部经理为当然委员外,其余由职员推选代表5人,工人推选代表3人充任
再由委员互推1人为主任委员,任期除当然委员外,均为1年,连选得连任
第五条本会设总干事1人,由委员互推兼任或聘会外人员兼任
第六条本会委员、干事概为义务职务
第七条本会每月开会1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