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信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处理来信来访,是党委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组织联系群众、了解情况的一条渠道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发扬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处理来信来访,必0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对来信来访,要认真负责地、及时地作出恰当处理
反对漠不关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
第三条处理来信来访,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反对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
第四条处理来信来访,必须贯彻群众路线
实行专人负责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大家动手,层层负责,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
第五条党员和群众向党的各级组织揭发、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或申诉自己的问题,是党章和宪法规定的民主权利,应当受到切实的保障
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来信,不准以任何借口对来信来访人打击报复
严禁利用来信来访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章职责和范围第六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认真处理有关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和领导反映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受理来信来访的范围是:一、反映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二、反映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以及老干部管理第1页共5页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三、反映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的情况和问题
四、党员、干部对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理不服的申诉
五、反映对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转办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和要求,对组织部门处理的有关党籍问题的申诉
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人事方面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