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司培训中心的建议方案关于成立联合调解中心的建议明集镇辖4个责任区,36个村,人口3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各类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多,主要产生于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分配调整问题
统计我镇近5年来的矛盾纠纷情况,主要表现在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治安纠纷、土地纠纷、(非)工伤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伤害)纠纷
以往,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我们虽然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人们追求的利益指标和方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单靠传统的处理化解方法已经不适合新形势的要求
比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或修订后,一些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各种利益主体还处于接受过程中,这也给一些矛盾纠纷的出现提供了客观的条件
一、传统处理矛盾纠纷方法的不足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传统的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和方法已经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1、相对矛盾纠纷的面广量大,处理主体不明确,调解机构和处理力量过于分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严重,给群众带来不便的同时,影响了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2、相对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来说,传统的处理方法过于简单
过去发生矛盾纠纷后,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调解和诉讼
调解方面主要以乡镇司法所为主,其他部门协助,这种机制下,由于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的原因,调解工作已经处于力不从心的状态;第二是诉讼的方法
在传统的观念下,打官司在认识程度上就会导致矛盾升级,虽然法庭会在证据的前提下客观公正的裁决或判决,但是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法条的理解不同、证据运用不得当、证据保护不得力等因素造成诉讼风险提高
再就是执行困难,权益到不得充分维护等原因造成诉讼成本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矛盾升级的潜在危机,条件一旦形成就会发第1页共3页生大的矛盾,甚至是恶性事件或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