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尚传播活动方案自来水总公司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总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建设文明、道德、和谐单位提供思想保证,结合总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文明风尚传播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创建、全员参与、共同享有的指导思想和创建原则。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的整体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干部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干部的文明道德观念,提升全公司整体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单位打下良好基础。二、活动内容(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各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风尚传播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文明风尚传播活动的指导、检查工作。(二)营造浓厚氛围总公司将在醒目位置设置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定期在楼道的公示牌和展板上布置有关文明风尚传播活动的内容,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三)搭建传播平台。在全公司范围内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让每位干部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在单位内部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营造健康的网络和手机文化环境,在活动中弘扬优秀文化,抵制不良文化,做好总公司精神文明阵地的建设工作。(四)规范上网要求制定单位的文明上网规范,引导全体干部要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第1页共3页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2)执行单位微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3)自觉遵守《保密法》、《档案法》,以及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不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5)不得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6)不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7)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8)不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9)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10)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五)积极组织实施总公司2014年创建精神文明工作计划。第2页共3页(六)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刚要》和“二十字”行为规范学习活动。(七)结合总公司开展的“道德讲堂”、“道德经典诵读”、“文明有礼培育”等活动把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向纵深处推进,三、活动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采取统一布置,各科室、基层单位根据单位的布置和计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指派专人对本科室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收到实实在的效果。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31日)按照总公司的部署和计划全面推行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及细节,各科室、基层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总公司将成立工作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指导。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在市精神文明办和局党委的组织和指导下,总公司将对学习落实“实践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