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一)承办单位
(二)协办单位
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
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以内
(四)主要措施:
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县经贸局负责)
落实《XX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
(县农业局负责)
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
(县农业局负责)
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
(县农业局负责)
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
(县农业局负责)
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第1页共8页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
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
(县卫生局负责)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一)承办单位
(二)协办单位
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