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方案3篇第一篇为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努力防范、掌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潜在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的统一部署,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排查当前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以下简称保化)领域存在的可能影响保化安全的区域性突出问题或行业性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保化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保化安全事件的发生,提升保化安全风险掌控能力和总体保障水平,推动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二、工作范围为保证排查效果,排查范围确定为区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1家)、保化经营企业(设有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包括超市、专卖店、批发部、药店等),重点对象为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中存在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及违法违规经营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三、排查重点巩固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和重金属超标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夸大功能、宣传疗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以及盗用、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以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和盗用批准文号为重点开展化妆品风险排查整治;抓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测,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产生。第1页共12页(一)保健食品监管。一是重点检查在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全面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三是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销售保健食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宣称具有治疗作用。四是加强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者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保健食品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五是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发现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或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一律依法处置,涉及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处置。同时,关注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原料及产品重金属超标的现象。六是监测发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移送工商部门处理;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二)化妆品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所销售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等。主要检查国产化妆品是否第2页共12页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账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等;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四、实施步骤本次保化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持续2个月时间,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