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卫生局防汛卫生应急预案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市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权明远(卫生局局长)副总指挥:姜坤(卫生局副局长)马凤山(卫生局副局长)成员:王淑杰(卫生局防疫科科长)宋波(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冯建华(市疾控中心主任)万永林(市中心医院院长)姜玉奇(市第一人民医院长)于国发(市中医院院长)卫生局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就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和管理专家评估委员会、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组建监测、预警系统、指导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队伍及有关培训、演练工作;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各项工作的落实;事件发生后,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以及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事件进行资料归类、留档、评价、并总结经验和教训
二、监测报告(一)由市卫生局指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监测与预警系统,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第1页共8页突发事件,并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迅速进行核实
市卫生局建立健全市、乡(镇)、村(居委会)三级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在传染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