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的通知各科(室)、站、大队: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分解执法职权和确定执法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行政许可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实施科室开发监督科受理岗位责任人:环保局政务大厅;开发监督科人员审查岗位责任人:开发监督科人员;(二)审核机构:开发监督科审核岗位责任人:开发监督科科长(三)决定机关: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岗位责任人: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四)执法程序1、受理申报: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②企业名称证明③场地使用证明④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注明项目拟选地址及周围主要街道、单位、建筑分布状况)
⑤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须注明主要及附属设备位置及空间高度)
⑥代理人的授权书/委托书
⑦扩建、改建、迁建项目须交回环保审批原件和《环保设施合格证》正、副本原件
2、初步审查: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②企业名称证明③场地使用证明④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注明项目拟选地址及周围主要街道、单位、建筑分布状况)
⑤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须注明主要及附属设备位置及空间高度)
⑥代理人的授权书/委托书
⑦扩建、改建、迁建项目须交回环保审批原件和《环保设施合格证》正、副本原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受理: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③组织技术评估的项目:技术评估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专家考核表;评审会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④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审核意见
4、环评批复: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③组织技术评估的项目:技术评估意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