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备基本条件为了贯彻北京市人事局制定的《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教委为贯彻《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聘任制的运行机制,特制定北京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备基本条件。一、北京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备基本条件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2、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合格,并按照设定岗位申报。3、申报教师系列各级职务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4、教学考核: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教授、副教授)必须经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高一级教师系列岗位的重要依据。凡被认定教学事故者,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5、岗前培训:青年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必要条件之一,青年教师不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不合格,不得聘任高一级职务。6、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管理办法》(京人发[2003]10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完成规定的每年72学时的继续教育(进修班、听学术讲座、开展学术交流和有针对性的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任务,任现职务期内可以累计计算。(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统计)7、教育技术等级考试:根据京人发[2003]52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1月1日起,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评聘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相关免试规定不再执行,须按《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的要求取得教育技术培训证书。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一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正高级)须取得二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仍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8、外语等级考试:按照国家人事部统一要求,北京市职称外语考试自2000年起全部转入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校申报《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国家人事部,人发[1998]54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考试,并获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根据京人发[2004]96号,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第三条,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人员,参加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按照京人发[2003]37号文件延长外语合格有效期的条款执行。有关免于外语考试的条件参照以下文件执行⑴、附件1: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⑵、附件2: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4]96号)二、申报各职务系列级别应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1、教师系列申报职务学历资历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学士(本科)见习一年期满胜任工作由单位直接确认担任助教4年或4年以上担任讲师5年以上。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5年以上。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必须具备博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双学士学位经考核胜任工作单位直接确认担任助教2年或2年以上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有一年工作经历的满一年),经考核胜任工作由单位直接确认。博士学位——经考核胜任工作由单位直接确认担任讲师两年以上2、研究系列3、实验技术系列申报职务学历资历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学士(本科)见习一年期满胜任工作由单位直接确认担任研究实习员4年或4年以上担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1966年1月1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