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宜昌市烟草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宜昌市烟草公司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向发包人赔偿合同价款百分之五违约金,无条件负责修复,工期不予顺延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18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属我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应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1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如承包人未达到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要求,则承包人应承担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同价款5﹪作为本工程的履约担保,否则可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覃德金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与招标人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将由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洽谈并签署
否则可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也不必退还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条件
11、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