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0页专利概论一、知识产权制度及其作用“知识产权”一词,最早于18世纪中叶出现在德国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被绝大多数国家及有关世界性公约、国际组织采用,泛指对一切智力成果的专用权
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的一种翻译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在科学技术或文学艺术等领域创造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简言之,所谓知识产权是依法对智力劳动进行保护而享有的权利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的范围十分广泛,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在各种领域里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关于商品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等商标权或标记权;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等各行业、科学文化或艺术领域里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TRIPS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权利范围,限于7种知识产权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指的是该协定第二部分第1至7节所包括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范畴
具体而言,知识产权类型包括:版权及其相关权利;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地理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未披露信息(包括商业秘密)
1、版权与邻接权(copyrightandrightsrelatedtocopyright---neighboringrights)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而对作品享有的权利
这里列举了九种受保护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工程技术作品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