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1页本章结构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考点】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种类【2020调整(了解)】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有以下几类: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存托凭证(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资产支持证券(本质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是一种资产信用支持的证券,如信贷资产)资产管理产品(金融机构发行的,由其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考点】证券法律制度概述-我国证券市场结构交易所市场①主板市场为资质较高的企业股票提供交易服务,门槛较高②中小企业板块主要是业绩突出、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③创业板“二板市场”,适用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采用了与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有所不同的上市标准,主要表现为在具体盈利要求等方面有所放松④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即可公开发行并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①适用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②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产权交易所伴随于企业兼并活动【考点】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和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等。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2页【考点】证券发行-分类按发行对象公开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按发行目的设立发行首发增资发行增发,可采用配股/赠股按发行方式直接发行自行发行间接发行委托承销机构发行按发行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的关系溢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折价发行发行价格<证券票面金额(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股票)【例题·多选题】(20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无论是否超过200人)(选项AB);(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发行证券(选项C不属于公开发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选项D)。【考点】证券发行-审核制度【2020新增】注册制(相对宽松,依法将有关信息与资料完全公开就行)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监管机构审核,监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制度审核机构只负责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对证券发行行为及证券本身进行实质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监管机构若无异议,即可发行证券核准制(严格,形式审查+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全部的,可以供投资人判断的信息与资料,还要符合证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发行人提出的申请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发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