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和苗族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玉和苗族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三、网格划分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建立乡(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政府;村(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四、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乡政府为二级网络责任机构1、机构设置
成立玉和苗族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由乡长朱琳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人大主席罗世林为直接负责人,并设置一名环保员,配套专门工作用房
2、工作职责
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管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第1页共3页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二)各行政村村委会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1、机构设置
行政村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组,各村村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