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调整“裸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某县清理调整裸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华群组发〔2014〕22号)和《***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华群办发〔2014〕29号)要求,现就清理调整裸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的要求,严格清理全县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对发现的裸官及时调整岗位,加强监督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和政治生态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主要清理全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重点清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般干部和工人由县人社局负责清理汇总并进行组织调整,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清理汇总并进行组织调整
三、方法步骤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8月底开始,9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8月20日8月31日)
县委组织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清理范围制定自查方案,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明确时限进度和责任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纠,摸底排查(9月1日9月10日)
采取个人报告、单位自查、牵头单位汇总的办法,通过调阅干部档案、实际调查了解、重点约谈等方式,对全县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清理
干部自己要第1页共3页上报配偶、子女国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个人信息;如果配偶、子女移居,须填写移居人姓名、与本人关系、移居国家(地区)、移居类别(外国国籍、永久居留权、长期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