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实施方案XX市惠山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一、行政许可职权分解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一)责任科室:标准计量科(二)执法流程:受理—考核—审议—决定(三)岗位职责1、受理(1)材料审查:责任科室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涉及该行政许可事项的下列内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和工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参考样本等
还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承办人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制作《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格式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公示要求、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的,应当受理,不得拒绝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许可承办人提出相应的建议报科室负责人审核
责任人:孙华(2)受理决定
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和材料补正告知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许可承办人应当将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补正告知书以法定的方式送达申请人并使用送达回证
责任人:黄爱娟2、考核
许可承办人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责任科室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其是否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等条件进行考核
考核需填写《考核通知书》,包括考核机构第1页共19页或者考核人员的名单、考核依据的标准或者规程、考核要求以及考核应当完成的期限
考核所需的时间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完成
考核工作完成后,承担考核任务的机构或者考核人员应当按照考核时依据的标准、规程和考核要求出具书面考核报告,送交下达通知的科室
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