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朝阳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韩政发(2012)40号关于印发《韩店镇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村委会: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危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按照县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韩店镇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主题词: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县住建局韩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3月19日印(共印20份)韩店镇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确保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工程的惠民实事办好办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镇今年确定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涉及3村149户,其中上洼88户,武家57户,西门3户,东门1户
每户新建45平方米以上砖木结构房屋一套,全镇共0
67万平方米
二、实施对象确定程序危旧房改造对象主要是长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茅草房、土坯房等危旧房屋的农户
确定实施对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考虑享受低保的贫困农户,在此基础上安排需要改造且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农户
危旧房屋改造对象确定程序为:(一)申请要求实施危旧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提供书面申请一式两份,说明现住房状况、申请危旧房屋改造建设规模和第1页共4页自筹资金情况,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对符合条件无力自筹资金主动放弃的农户,本年度暂不安排危旧房改造资金,但必须有本户户主书面说明
(二)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旧房屋改造的农户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审查
(三)审查、审批镇上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上报的危旧房改造农户进行审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