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开展民办教育宣传表彰系列活动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全日制民办学校:为了充分展示我省民办教育40年来的发展历程,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创业经验,大力宣传和展示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事,xx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积极开展民办教育宣传、展示、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经市教育局研究:我市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省民办教育协会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民办教育协会宣传、展示、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内容(一)评选“xx民办教育典范学校”从我省民办教育发展40年来的优秀学校(园)中优中选优,评选“xx民办教育典范学校”,回顾、总结他们的发展历程和创业经验,用实例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辉煌成就。1.入选范围:凡是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办学资质齐全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民办中小学、职业中等学校、高等教育院校均可参评。2.参评条件:(1)经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法人证书、办学在10年以上的民办教育机构,并有独立的校园,办学设施齐全。(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性原则,全面育人。(3)遵守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办学行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及制度健全,产权明晰,资产优良。(4)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特色。社会声誉好,曾受到过县、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和我会的表彰奖励。在区域内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第1页共7页(5)学校建有党的组织,党的监督保障作用得以充分发挥。(6)办学以来,没有发生过属于单位责任的严重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过师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3.评选程序和要求根据xx省民办教育典范学校的评选条件,采取自报、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提供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并附彩色图片3—4张。县市教育部门或当地民办教育协会审核举荐(每市只限推荐10所学校),报我会评审委员会评审,经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xx民办教育典范学校”名单,予以宣传、表彰。(二)评选表彰“xx民办教育卓越奉献者”1.入选范围:改革开放以来,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投资创办人、董事长。所办学校为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2.参评条件:(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坚持社会公益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主体明确,所办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独立的校园,并有一定的办学规模。(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行了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党组织、教代会等组织作用得以发挥。(3)勇于开拓,创建和谐。保障师生权益,无抽逃或挪用学校资金问题。(4)所办学校办学在10年以上,办学设施设备齐全,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较高。并受到过县、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和我会的表彰。(5)办学以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的群体事件。3.评选程序和要求根据xx省民办教育卓越奉献者的评选条件,采取自报、单位举荐,填写申报表,提供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并附个人照片一张。报市教育部门或当地民办第2页共7页教育协会审核同意(每市只限推荐10人),再上报省民办教育协会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并经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xx民办教育卓越奉献者”名单,予以宣传、表彰。(三)评选表彰“xx民办教育杰出敬业者”1.入选范围:改革开放以来,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学校校长。所办学校为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2.评选条件(1)在民办教育机构担任校长达5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善管理,能创新;(2)政治坚定,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社会公益原则,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3)具备高尚的人格魅力,作风民主、严以律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办学理念先进,使所所所任职的民办教育单位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4)任职期间,没有发生过属于办学单位和个人责任的严重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过师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5)所在学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