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按照县局及镇中心校安排部署,为做好我校2014春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1、成立领导小组(5月18日)组长:副组长:成员:2、制定实施方案(5月16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由王俊伟负责
二、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和班主任会议,宣讲相关政策(全体学生会定于5月19日晨会时间,班主任会定于5月18日周前会后)1、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条件:(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2)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未再婚)家庭困难的;(3)家庭有重大病号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4)父母残疾或体弱多病致使劳动能力较弱的;(5)因天灾人祸(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6)多子女上学等其它原因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7)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以下不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2)因购房、投资等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3)因父母赌博等违法违纪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政策新变化(1)指标进一步被压缩,由原来全部寄宿生的40%变为20%;(2)补助款不再发到学校,直接打入学生家庭账户
三、工作流程1、公布各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
(班主任会上)七一班:(50-2)×23%=11(人)第1页共3页七二班:(50-1)×23%=11(人)七三班:(50-7)×23%=10(人)七四班:(48-3)×23%=10(人)八一班:(41-3)×23%=9(人)八二班:(42-0)×23%=10(人)八三班:(41-5)×23%=8(人)八四班:(40-0)×23%=9(人)九一班:(48-3)×23%=10(人)九二班:(51-4)×23%=11(人)九三班:(5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