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队专项整治方案外委施工队安全生产协议书为了加强乌兰木伦选煤厂安全管理,确保外委施工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乌兰木伦选煤厂外委施工队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与外委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外委施工队职责:1、外委施工队必须具有国家及神东公司规定的相关的安全施工资质,并经安全管理办公定室审核、备案
2、外委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施工作业10人以上的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时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
3、施工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4、外委施工队施工作业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并由相关领导及部门审批同意,并指定现场安全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外委施工队从事电气焊、电气、起重等特种作业,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外委施工队在每日作业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学习
7、外委施工队所有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不得随意靠近、翻越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损坏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未经选煤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高低压变配电室进行施工作业
8、外委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必须在现场放置消防器材,每次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9、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照明、电气设备、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0、外委施工队所在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第1页共3页预留孔洞、吊装孔必须加设可靠的安全围栏
11、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做饭,严禁施工垃圾进入生产系统
1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接受中心、洗煤厂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提出的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