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的通知各站、所、厂: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大足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大足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2】90号)精神,结合我区水利行业实际,确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区水利水电行业,主要包括:(一)农村小型水电站;(二)在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河道堤防工程;第1页共4页(四)灌区整治工程;(五)河道采砂;(六)其他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三、主要内容(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1
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
私采滥挖、越界开采的;4
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5
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6
不按规定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