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施方案★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违规现象之剖析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鲜活农产品损失、保障城镇鲜活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2月20日XX省开通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又于2008年1月26日开通了开通了高速公路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运行至今,已累计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节省通行费12
6亿元,而2009年一年“绿色通道”共免收通行费达4
高速公路由于其便捷快速的特点,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首选通道
有数据显示2008年1月26日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杭州绕城等4条我省流量大的高速公路上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后,当年减免的通行费就快速上涨至4
2亿,是2007年的2
由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与普通运输车辆通行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前者免费,后者按实征收),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违规车辆数量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违规手段也层出不穷
谈及“绿色通道”违规现象,我们有必要先对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行深入分析
我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分为省内“绿色通道”和国家“绿色通道”,两者虽然都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但在具体内容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免费农产品范围不同
根据浙交【2005】36号文件,《XX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规定》,省内“绿色通道”所指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水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鸡蛋,新鲜的肉,鲜奶(未经加工)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2007】24号文件及交公路发【2009】784号文件的规定,国家“绿色通道”免费农产品是指新鲜的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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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要求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要求农产品为本省生产,而国家“绿色通道”无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