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张家巷河道恢复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关于公布东湖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告系统管理员2011-08-0816:20:21常武政通告〔2011〕7号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XX县区人民政府拟对东湖巷棚户区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已对本地块需改造房屋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认真制定了《东湖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1年8月6日—2011年9月4日联系地址:XX县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祝辉联系电话:2552899附件:《东湖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东湖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按照《XX市江北XX县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特制定东湖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被征收房屋地块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湖巷1
3巷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
东至美吉巷,西至美福巷,南至沅安路,北至人民路需要征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
被征收房屋居民住户335户,建筑面积约23758
二、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XX市XX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XX市XX县区城南街道办事处第1页共8页三、征收实施期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及搬迁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安置房回迁过渡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4个月内
四、被征收人确定的方式及计户依据被征收人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所有权人有争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