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总校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精选]长沙乡人民政府迎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各村委会、乡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乡有关单位: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省人民政府督导室赣教督函[2006]20号通知精神,省政府于2009年5月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为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抓住迎省检的契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进一步调动各村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促进政府教育责任到位,促进乡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举全乡之力,全面提高我乡教育发展水平,促进乡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确保2009年5月我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的综合督导评估检查
三、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乡长为副组长,以财政所、政府办、学校、派出所、村委会、综治办、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四、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按照省政府下发的《2008年XX省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五、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
(2008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召开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迎检动员大会,制定方案,第1页共5页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
2、迎接县级督导评估阶段
(2008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评分细则》和目标要求,各自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10月15日前交迎检办汇总,做好县级督导准备工作
3、迎接市级督导评估阶段
(2008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