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甲方:延长油气勘探公司xxxxxxx部(xxxxxxxx站)乙方:由于甲方已建管道与乙方建设工程相遇,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陕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章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第四十四条规定:管道建设工程的相遇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建设工程双方按照下列原则协商处理,并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一)后开工的建设工程服从先开工或者已建成的建设工程;(二)同时开工的建设工程,后批准的建设工程服从先批准的建设工程;依照前款规定,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的安全防护要求;需要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一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建设工程双方应当协2/10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指派专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对方施工
第一条乙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县区路的,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具体事宜;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乙双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乙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