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为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
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
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区级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
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
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启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本地预案负责处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第1页共5页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在汛期,全区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二)芦江、岩泰、小浃江等三大水系的干流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三)新路水库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