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方案(试行)XX县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各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中共XX县区委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当前东莞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指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社会工作服务发展需要,以合同管理的方式,将社会工作服务交由具备相应条件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评估并支付服务费用的过程和做法
第三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按以下原则进行:(一)明晰权责,加强协调
合理界定服务内容和要求,明晰政府、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三方的责、权、利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商,积极履责,确保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有效进行
(二)规范有序,积极稳妥
从优化工作流程、控制成本费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员素质、满足服务需求等方面严格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三)公开透明,强化监督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执行标准、考评办法、服务效果等
强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控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
第四条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主体,市、镇(街道)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授权具体负责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包括购买服务岗位和购买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岗位是指根据服务对象或用人单位的实际需第1页共12页求,确定社工岗位数量,按照社工薪酬指导价标准,由政府向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社工岗位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是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目标等进行综合预算,实行项目打包,由政府向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第六条政府以购买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