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
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
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
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
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
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
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
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第1页共3页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