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应对校园内外师生举办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1
本预案所指的活动或者集体活动是学校校内组织师生人数在300人以上、室内活动师生人数在100人以上、组织师生10人以上赴校外考察、郊游、社会实践、文艺演出等
集体活动在举办期间,出现活动场所及周边建筑物(含临建)坍塌、活动场所发生火灾、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路途中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在活动中发生其他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原则1
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发生事故后,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生命第一,学生优先
在抢救过程中,必须本着先学生后成人的原则,尤其在危急时刻,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安全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止血、人工呼吸等
立即报告,紧急救援
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人员向公案、消防、医疗等部门求救,同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所在地政府报告求援,以便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助
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发生事故后,在救助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并迅速组织好其他师生有序疏散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校园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刘春玲(校长)职责:全面负责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工作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赵艳(副校第1页共5页长)孙丽霞(副校长)职责:具体指挥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善后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专业小组:(一)通信联络组钱卓杰周秀梅孙凤魁职责:1
掌握突发安全事故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保证期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统一调配人、财、物,调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