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本5篇)(篇一)为贯彻落实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暨做好2018年双随机工作的通知》(保环办函〔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日常环境监管,按照《2018年XX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XX县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精简高效”的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二、目标任务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事业对象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三、实施步骤(一)成立领导小组局长白立国为组长,副局长程光明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大队办公室、各监察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随机抽查工作组
随机抽查工作组负责全县随机抽查的统一指挥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以及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随机抽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确定抽查内容随机抽查工作对象为已纳入县环保系统数据库的所有监管对象
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
每季度对本辖区25%以上重点环境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原则上对本辖区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应保证当年检查一遍)
一般排污单位抽查比例: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第1页共11页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特殊监管排污单位抽查比例
对本辖区25%的特殊监管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三)建立“两库一单”1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随机抽查以环保系统为基础数据库,并将通过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系统”)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