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xx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舆论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得以贯彻执行,现就党员干部言行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如下规定:一、基本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相反的意见,不准散布消极言论或表现不满情绪,禁止不分场合的评头论足
2、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人民形象的言论
3、不得在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各项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到处打探、四处传播
4、对发生的重大问题或事件,不得乱议论、乱表态,或不了解事实,浮夸荒报,歪曲真相,混淆视听
5、不得对干部人事变动等敏感问题妄加猜测,并当作搞应酬、哗众取宠手段,或不负责任随意传播
6、不得津津乐道或利用手机、bp机短信息传播一些格调低下的黄色段子、灰色笑话,不得随便传播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和互联网上的内部消息
7、不得言行不一,夸夸其谈,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或发表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有损团结的言论
8、不得无视纪律、规定,不讲职业道德,泄露、散布或传播各级机关、单位的秘密
9、不得散布不利于盱眙发展的言行、不利于盱眙形象的言行、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行,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管理和监督1、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第1页共3页和xx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及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党建方面的论述,按三个代表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统一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
2、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