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广朝陈委发﹝2010﹞63号中共XX市XX县区陈家乡委员会关于在全乡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农村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结合。按照XX县区《关于在全市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乡民主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陈家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导方式、工作作风,集中力量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使农村所有的重大事项从选定议题到科学决策、再到组织落实,都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确保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掌握农村工作的主动权、领导权,同时又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向心力,实现党在农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包括:一是党支部会议提议,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都由村党支部会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并表决通过;二是“两委”会商议,就是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对村党支部会的提议进行讨论、完善、表决;三是党员大第1页共4页会审议,就是把村“两委”会商议的意见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四是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就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把审议意见在“民主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两公开”。就是决议公开,把决议的内容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监督;实施结果公开,把决议实施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效实事求是地向全体村民公布,确保决策落到实处。“一监督”就是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步骤不能减,环节不能少,次序不能乱,工作落实要到位,确保“四议两公开”发挥最大效应。三、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和监督职能(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1、选聘条件。政治素质较高,法律意识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的村民。2、委员组成。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推选,推选的人数为3—5人,人口在1500人以下一般设3人1500人以上可设3一5人。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推选采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3-5人组成,也可与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交叉任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接受村民代表、村民的监督,村民代表可以通过会议对履职不到位、失职、监督不力的监委会成员提出撤换的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1、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具进,开拓创新,能够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村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开展卓有成效的监督。2、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务、村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将监督的结果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或报告。3、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做到事前监督,对“四议两公开”的第2页共4页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事中监督,对“四议两公开”提出的重大事项落实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加强事后监督,对“四议两公开”提出的重大事项落实的结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村务管理制度的决定和决策提出建议,与村党支部、村委会进行商议或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4、村民监督委员会要通过“民主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每次“民主日”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