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荐5篇]附件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全过程管理,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查处一批侵犯和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连规生产、销售企业,蛀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工作重点(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棘木种苗、依法查赴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1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
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特别是以油茶为主的经济林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选择4—6个省区组织执法检查,严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违法行为
规范林业重点工程使用种苗行为
对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种苗质量检查,突出检查产种用种大省和造林任务大省,从源头加强种苗质量管理
(二)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行为
第1页共3页1、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
2、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生产和销售的很冒行为
3、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和王管机羌许可
违规使用注册商标、仿冒伪造生产许可、质量认证标志和虚假标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