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全文5篇]城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为做好XX县区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XX县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
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1、集中整治阶段
1月27日至2月5日
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
2月5日至2月22日
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
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
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第1页共6页候值班制度
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1、安监部门
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