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关乡乡村卫生一体化方案李墩中心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XX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卫农社〔2010〕80号)和省卫生厅杨平厅长在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为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和基础地位,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整体功能,规范村卫生室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一)目的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李墩中心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镇政府副镇长张登文为组长,卫生院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第1页共6页院,主任由吴兴旺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各村卫生室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一)第一阶段1、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