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国企会议议事制度议事决策制度为规范分局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范围、方法和程序,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特制定本规则
一、局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局领导办公会人员由局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组成,必要时扩大到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二)局领导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
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提前收集,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局领导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局领导办公会的主要议事范围及内容:1、提出传达和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意见
2、提出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的意见
3、决定本单位内设的股、队、所负责人
4、决定本单位干部岗位的轮换
5、研究讨论提请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提案
6、对需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提出初步意见
7、定期研究,检查本单位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8、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分工
9、研究年度财务预决算,研究审批较大数额的行政经费开支和所有的福利费,社会优抚款,事业费及专项资金的使用
10、研究讨论本单位5000元以上维修修缮以及大部件办公用品的购置,基本建设工程,30万元以上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程
11、其他有关事项
(五)议事程序1、需提交局领导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收集,由各股室提出并填写议案单,呈交分管领导审查后,呈送会议第1页共3页主持人审定
2、提交领导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必须先做好准备议案单,并要附文字说明,汇报时简明扼要,事由清楚,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政策依据
(六)议事原则和纪律局领导办公会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时应充分发表意见,若对研究事项的意见有分歧,由主持会议者作出决定
会议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决定(即使个人意见被否决,也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决议,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消极抵触)
会议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不宜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