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郑宏康辉(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整改制度措施为了确保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和郑政办(2011)74号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公司矿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措施如下:一、本公司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矿井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特建立隐患排查,上级管理,整改工作的小组,:组长:李义付组长:党营周、宋国锋、阴永利、王松峰成员
朱治有、于金龙、杨延强、李松发、高金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科长朱治有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分级、治理、整改工作
二、安全隐患分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级管理
对安全综合评价过程中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危险性大小、安全管理难度由矿安全科负责划分为a级、b级、c级隐患
一、a级隐患:是指《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地方煤矿安全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郑政[2011]94号)规定的十八条安全红线管理项,并结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有关规定的重大隐患,共二十一条:(一)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二)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三)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四)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五)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第1页共5页(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械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七)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八)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含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