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检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和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1
生产部是公司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的验收、建档、维修和报废全过程管理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操作及日常保养工作
安全部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总经理负责审批设备的配置、改造及维修计划
第四条工作程序1
设备的采购1)供应商选择a首选公司《合格供应商明录》中列明的供应商询价,如在《合格供应商明录》没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向其他供应商询价,但必须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在拟定合同时完善违约条款和付款方式等
供应商的评价标准的内容具体如下:a)供应商是否为直接制造厂家以及其规模;b)供应商所在行业中的信誉;c)产品质量的可靠性;d)产品的价格是否合理;e)产品是否符合环保要求;f)产品安全性能是否合格;g)产品售后服务情况,是否拥有技术服务机构;h)产品是否属法律法规禁止使用之列;i)供应商所在的地域
(如在采购高额备件时为避免同地区的供应商相互维护,抬高物资价格,应选择不同地域的供应商询价
)b设备使用部门应采用统一格式的对外询价单,并在询价单上注明报价的截至日期,如无特殊情况,超过有效报价期限的报价不得参与评标
c根据上述评价标准,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至少3家供应商的报价,填写《供应商评价表》,对供应商进行优次排序,其他第1页共31页相关部门应依据本部门的性质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
如有下列情况,可提供少于三家的报价:a)单项物资的采购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不包括1万的);b)使用中的专利产品的零配件的采购;c)已知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d)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审批后的紧急物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