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教体局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局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比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和标准:1、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领取相关行政执法证件(10分);2、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5分);3、行政执法人员能适应、胜任执法工作的实际需,在工作中无过错责任(5分);4、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检查;执法检查统筹安排、注重效率、保证质量(5分);5、实施行政处罚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5分);6、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5分)
7、行政审批事项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审批实施主体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改革要求(10分);8、行政审批程序体现便民、效能原则,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向社会公示(5分);9、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10分);10、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不截留、挪用、私分收费和罚款(10分)
11、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5分);12、严格履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5分);第1页共9页13、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履行(5分)
14、建立有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5分);15、法律文书齐全,立卷归档及时(5分);16、建立健全群众反映问题的追查制度和查处结果发布制度(5分)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办法: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12月底考核本年度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