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
设区的市XX县区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第1页共6页定
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
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路面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