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立督查管理制度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以保证完成教学经营需要为前提,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婚嫁1、根据国家规定,员工婚嫁为3天
2、员工休婚假,应持结婚证原件提前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员工休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二、丧假1、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直系及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休丧假1至3天
丧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书》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2、员工休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三、产假根据国家规定,女员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
初婚并符合晚育(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条件的,增加产假60天,同时女员工自婴儿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可当天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女员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基金支付
1、从业生育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由生育基金支付其生育生活津贴(即产假期间工资)
2、从业生育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累计不满一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经营情况,适当发放生育生活津贴
3、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不享受产假及产假待遇
四、病假第1页共4页1、员工请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到办公室备案,在7天以内的病假,经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须持本市县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或休假建议书(均需要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病假专用章)、诊疗病历、各种检查结果、收费单据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办理请病假手续,由办公室备案